您在海外的準備:
當您確定無法親自回台申請,而使用單位又要求文件必須有法院認證時,請先聯繫好代辦者,然後進行下列準備事項。
- 下載身分驗證申請書(身分驗證申請書請親自辦理,這份委託欄應空白。)和委託申請書(這份請在外館人員面前簽名同意委託),正確填寫。
- 帶著填好的申請書及委託書,以及您的身分證或護照正本及影本(影本至少兩份-一份留給外館,一份寄回台灣使用),向外館申請驗證。外館會引導您完成驗證。
- 將「身分證明文件1份、警察局委託申請書、法院認證請求書(範例)、護照影本1份(需要英文版者請附)」全部裝入信封,寄給您的委託人。
- 上網登記申請。(若委託小僕人,領證地點請選擇台北市。)
- 如委託小僕人辦理,請先聯繫小僕人告知申請項目。
受委託人在台灣的工作:
- 收到文件後,回覆您文件是否備齊並確認委託成立。
- 上網確認警察局案件已完成,前往核對身分並取件。(政府規費:每份新臺幣100元,同一申請人申請2份以上者,自第2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20元。)
- 前往法院辦理認證。(政府規費:每份新臺幣500元。同一人之第二份~第五份也是每份500元。)
- 以上完成後,寄回給海外的您。結案。
以上在台灣的花費,全部是100良民證+500法院認證+2000小僕人服務=2600元(中文版)
特別注意1:如果您所在國家可接受英文版本文件,那麼就可直接申請英文版(警察局英文版費用一樣100元/份,法院認證每份750元。)若必須翻譯為所在國家語言者,請申請中文版,再由請所在國的翻譯師進行翻譯比較好。
特別注意2:以上申請好的文件,皆無須再經由我國外館,可直接委託當地翻譯師翻譯之後使用。如果您有特別需要將文件再送我國外館驗證時(所在國家的使用單位規定?一般不會),就必須在台灣加做外交驗證(法院公證+外交部驗證)。
外交部驗證辦理流程如下:
- 申請(第一次前往):申請驗證。在海外的準備工作中,必須外加一份申請書。這份申請書必須驗證簽名並在申請表上貼妥您的身分證正反面,一起寄回台灣給小僕人。小僕人將良民證、法院認證及護照個人頁等文件先完成法院公證後,一併提交外交部領事局申請。
- 外交部驗證費一般件400元/件,最速件600元/件。最速件也不能當場領,必須至少24小時之後才能領,建議走一般件就好。
- 另日取件(第二次前往)。連同前述所有文件,全部寄到海外給您。結案。
以上在台灣的花費,全部是100良民證+500法院認證+外交部驗證400+4000小僕人服務=5000元
以上皆不含寄到海外的郵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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